8月10日,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,特区政府支持通过本地立法程序,将《反外国制裁法》列入《基本法》附件三在港实施,她已就此事向中央提交意见。
林郑月娥强调,《反外国制裁法》是全国性法律,涉及国家外交,完全符合列入《基本法》附件三的
条件,但相关意见仍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。
她指出,可以肯定会有外国势力、外国政府或西方媒体借机炒作,企图弱化香港特区的金融中心地位及对香港的信心,因此她支持以本地立法的方式落实法律,澄清《反外国制裁法》在港实施程序,确保法律有效、全面地实施。
林郑月娥还表示,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,是香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,在相关立法工作完成之前,特区政府将会以现有法律配合中央的反制裁行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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